• 大成元鸿锦利债券A,大成元鸿锦利债券C: 关于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

  • 发布日期:2025-04-15 23:36    点击次数:108
   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关于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   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经中国证监会 2025 年 2 月 21 日证监许可【2025】337 号文予以注册。本基金已于 2025 年 3 月 12 日开始募集,原定募集 期为 2025 年 3 月 12 日至 2025 年 3 月 27 日。    根据《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》和《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》等文件的相关约 定,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,本基金认 购截止日提前至 2025 年 3 月 26 日,从 2025 年 3 月 27 日(含当日)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 者的认购申请。    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,敬请阅读《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》和《大成元鸿锦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》。    投 资 者 可 拨 打 本 公 司 的 客 户 服 务 电 话 : 400-888-5558 或 登 陆 本 公 司 网 站 (www.dcfund.com.cn)了解相关情况。    风险提示: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旗 下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。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等文 件。    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